绿活美地 直销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 -和记娱乐app365
发表时间:2018-04-02 15:22作者:oasis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和直销员的合法权益,在直销过程中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消费者和公司直销员退换所购买的直销产品。本制度中的消费者指通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销员购买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本制度中所指的直销员是指与公司订签《直销员推销合同》并获得公司颁发《直销员证》的人员。本制度中所指的产品是指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批准的符合商务部2005年第72号公告范围及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公司以直销方式出售的经批准的直销产品。 第二章退换货的受理范围 第三条 一般退换货 1、消费者或直销员自购买公司的直销产品之日起3 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公司开具的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向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 2、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为其办理退换货。 3、不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退货时,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直销员推销合同的约定办理退换货。 第四条 质量问题退换货 1、消费者或直销员自购买产品之日起30日内,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凭公司开具的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到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 2、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在接到消费者上述退换货要求时,证实直销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自确认质量问题存在之日起7日内,按照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为其办理退换货。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不予受理退换货 1、消费者或直销员不能出具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以及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不符合开具要求的,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 2、产品包装破损或已开封,无法再次销售的(产品本身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除外)。 3、所提供的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与拟退换货的产品不符的。 4、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上所示日期超过规定期限的。 5、超过产品保质期限的。 6、其它不属于退换货受理范围的。 第三章退换货管理 第六条 公司及分支机构或所在地服务网点或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必须详细向消费者和直销员解释《直销产品退换货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的退换货管理制度执行。另在购买产品前,应让消费者查看向其推销产品的直销员的直销员证和《直销员推销合同》。 第七条 退换货流程 1、公司及分支机构或所在地服务网点在受理退换货时,应主动热情,态度和蔼,并向消费者耐心解释说明。 2、消费者或直销员到服务网点领取并填写的退换货单据,应详细写明要退换产品的名称、数量及退换货原因。 3、消费者或直销员将准备齐全的退换货单据、原始购货凭证连同要退换的产品及附属配件(如随货品的赠品等),交由服务网点的工作人员协助办理退换货手续,退货价格按当时的购货价格和购货折扣折算,如有赠 品需同时退回。 4、受理退换货的工作人员应清点并核对退换货产品、附属配件及相关手续,在办理完退换货后,及时办理产品入库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 退货要求及说明 1、直销员依据规定办理退货的,公司向直销员返还的货款应扣除已发放的因销售此直销产品产生的佣金及奖金。如佣金与奖金倘未发放的,公司将不予发放此笔佣金及奖金。 2、公司及其直销员与消费者、直销企业与直销员因换货或者退货发生纠纷的,由前者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章其 他 第九条 办理退换货地点:公司及分支机构和所在地服务网点受理退换货,公司及分支机构和所在地服务网点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信息披露中文网站。 第十条 公司享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适时对本制度内容进行修改。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